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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美复合木制品法案(EPATSCATitleVI)进口认证符合性于3月22日生效

发布日期:2019-04-21

    根据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早前颁布的法令,全美复合木制品:

  ·进口认证的符合性期限于2019年3月22日正式生效;

  ·2019年3月22日以后,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并贴上TSCA Title VI标签。

  受美国复合木制品法案EPA TSCA Title VI管控产品及成品材质包括:

  ·硬木胶合板-单板芯(HWPW-VC)

  ·硬木胶合板-复合芯(HWPW-CC)

  ·中密度纤维板(MDF)

  ·薄中密度纤维板(Thin MDF)

  ·刨花板(PB)

  从2018年6月1日起,进入美国销售市场的复合木制品和含有复合木制品的成品必须经过有EPA(美国环保署)认可和(或)CARB(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如Intertek天祥集团颁发的“第三方认证”,证明其复合EPA TSCA Title VI或相同水平的CARB ATCM P2阶段规定的甲醛释放标准。EPA认证适用范围为美国全国,较仅适用于美国加州的CARB认证,接受范围更加广泛(2019年3月22日之后,产品出口美国加州,必须取得EPA认证)。  来源:福建省技术性贸易措施快速响应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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