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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环保局提议修订40CFR770《复合木制品中甲醛释放标准》

发布日期:2018-12-03

为了在技术层面上与加州空气资源管理局(CARB)发布的有毒物质控制措施(ATCM)第二阶段保持一致,美国环保局(EPA)已提议修订40 CFR 770《复合木制品中甲醛释放标准》,以下是提议的主要内容:

1.为了进一步配合与CRAB ATCM 第二阶段,对以下技术问题进行了修正:

a.无醛释放树脂和超低甲醛释放树脂的测试要求(770.17和770.18):无醛释放树脂最少要做13次质量控制测试,超低甲醛释放树脂最少要做26次质量控制测试;

b.认可实验室的主要方法ASTM E 1333-14与次要方法ASTM D6007-14等同性试验技术要求,以及认可实验室主要方法或次要方法与工厂质控测试方法的建立相关性说明(770.20);

2.新增对不合格批次样板的抽样检验要求(770.20);

3.由无添加甲醛树脂和超低甲醛释放树脂制成的复合木制品仍然需要标注产品符合TSCA(有毒物质管理法)第六部分的声明(770.45);

4.所有不豁免标签要求的复合木板材(或成捆的材料)和成品(或装盒或成捆的成品)在进口到美国之前应贴上相应的标签(770.45);

5.以下非强制性标准将更新至最新版本(7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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